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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饶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钱东中潮食品工业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11:3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我县组织编制的关于钱东中潮食品工业区的《潮州市饶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51222022006)》(以下简称“方案”)经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促进饶平县钱东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强钱东镇工业支撑作用,优化镇域工业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水平,钱东镇将依托镇内优势产业资源,以上浮山村无穷等龙头企业为引领,拟打造钱东中潮食品工业区。由于该项目用地部分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潮州市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不相符。因此,为保障该项目的用地需求,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饶平县钱东镇上浮山村、下浮山村,用地总面积15.0537公顷,涉及3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不涉及违法用地)。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均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相关区域。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 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饶平县2020年度预下达规模15.0537公顷。规模落实后,饶平县规划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均增加15.0537公顷,饶平县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增加至16958.169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至10279.5227公顷;落实后饶平县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剩余60.8106公顷。

2. 耕地保有量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涉及占用现状耕地0.8078公顷,减少的耕地由县耕地储备指标或易地购买指标的方式解决,以确保饶平县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饶平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饶平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附件:

1、饶平县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2、饶平县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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