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8 09:0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饶平县新隆展食品有限公司休闲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饶平县新隆展食品有限公司休闲食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饶平县新隆展食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潮州市饶平县樟溪镇低碳工业区内(中心坐标:E116°53′9.052″;N23°44′10.040″) |
编制单位 | 深圳市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5340.92㎡,建筑面积12121㎡,其中包括1栋3层的生产车间(第1层:设原料间、清洗间、腌制蜜糖区;第2层:设烘干区、除湿区、冷却区、包装区、成品仓;第3层:设原料仓库)、1栋1层的成品仓库及办公室、腌制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蜜饯桃子70吨、木瓜丁80吨以及青梅干600吨。主要设备包括腌制池、漂洗/腌制桶、清洗分级机、除湿机、烘干机、空调冷却机、夹层锅、塑料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食品香气(以臭气浓度表征)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其中生产过程产生的食品香气(以臭气浓度表征)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的管理进而减少车间臭气的产生,同时建设单位后端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在厂房周围喷洒除臭剂加以控制,可有效减少车间食品香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的排放。对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周边相对空旷有利于气体的扩散且通过种植绿植减少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喷洒除臭剂。经上述处理后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严者后,进入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过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之较严者后排入樟溪涌,往东汇入樟溪河,再汇入下游黄冈河。 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加强车间及厂区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必要的降噪处理措施,尽量减少噪声污染。经上述处理后,厂区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用利用;生产废料(包括废次品、废边角料、废腌制汁)采用200L密封塑料罐保存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每天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清运;干盐采用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回用利用;污泥采用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回用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逐日清运集中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