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2 09:13:21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
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调整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措施的通告
根据《潮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告》精神,经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综合评估决定:全市范围内(涉疫管控区域除外)校外培训机构自即日起有序恢复线下培训。
各校外培训机构开业前要对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并严格执行防控要求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同时,各培训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继续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扫场所码、查行程卡、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各县(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职尽责,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密闭空间和通风不良的半封闭空间的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机构,要及时予以查处,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鉴于当前省内广州等个别城市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市仍存在较大的输入风险,请各培训机构和有关家长、学生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自身健康防护责任,支持配合主管部门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共同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稳定。
潮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
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11月12日
来源:潮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