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余子桂与配偶周瑞云生前共同共有,以余子桂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永护路马围前巷8号,面积97.19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已拆除),权属证号为:潮府国用字(1991)第900100600523号,四至:东至朱宅;南至通巷;西至马围前巷;北至马围前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余茂生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90905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 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