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新闻 > 文件公告

蔡杏花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5 09:0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黄金华生前与配偶蔡杏花共同共有,以黄金华名义登记,位于英塘村云英路,面积93.6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权属证号为:潮府国用(2007)第01507号,四至:东至黄宅;南至云英路;西至通巷;北至英塘村用地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蔡杏花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黄金华遗产。

现继承人蔡杏花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黄金华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90905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4日

关于文件公告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