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6 11:4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一、补贴对象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下同),并进行就业登记。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请资料
一般性岗位补贴按每半年申报一次,每半年申请一次,(每年的一月份、七月份申请之前半年度的社保补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填写《岗位补贴申请表》;
2、填写《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在花名册上签名确认);
3、符合享受岗位补贴条件人员身份类证明;
4、用人单位与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
6、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须一式三份,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岗位补贴申请表》、《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在花名册上签名确认)。
三、申报流程如下
1、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资料(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县人社部门申领账号。
2、县人社部门核对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后,创建、分配账号。
3、用人单位根据县人社局分配的账号登录:http://www.gdhrss.gov.cn/gdjycy(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请页面中“*”号为必填项目,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填写成功后根据提示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名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县人社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经办受理。
4、填写成功后根据提示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名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县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中心经办受理。
温馨提示:岗位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详情可咨询饶平县人社局:县就业服务中心 8863844.
就业促进股 8869355.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