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8 11:1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惩教结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规定,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潮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2日;
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
形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科。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翠娜,联系电话/传真:0768-2181071
邮箱:czhbjjck@163.com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3楼
邮编:521000
附件:潮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