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3 10:3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潮州市骏飞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批复
潮州市骏飞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设立旅行社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 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我局予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潮州市骏飞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ChaoZhou JunFei Travel Service Co., Ltd
三、许可经营业务: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四、出资人:吴俊宣、柯金娜
五、法定代表人:吴俊宣
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七、经营场所:潮州市枫溪区凤新西路枫韵华庭B区39号铺面
八、许可证编号:L-GD-101481
接此批复后,请持批准文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
本)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以下事项:
1、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依法存入质量保证金或依法办理银行担保(或按文旅发电〔2022〕61号文要求向我局申请暂缓缴纳,缓缴期限为2023 年3月31日)。
2、按《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要求办理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3、存入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相关证明文书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银行存款证实书》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函》、《旅行社责任险项目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聘用导游人员(不少于3名)缴纳社保费用资料交(寄)回我局备案(如申请质保金缓交的,则在接到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与责任保险单复印件以及导游人员等相关资料交回我局备案)。
4、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善、更新旅行社资质信息和质保金相关信息。
旅行社开业后,应当遵守《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要求登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办理各项业务和审批事项,落实“一团一报”、“电子合同”及旅行社季度和年度财务状况报表等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此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2年11月18日
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潮州市骏飞旅行社有限公司:
请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从紧、 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秣、组团、行程、返程等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发现疑似病例或突发疫情的,要立即停止团队旅游活动, 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配合疾控等有关部门做好游客健康管理工作。
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联系电话:0768-2229633。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