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6 09:49:13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疫情防控“新十条”要求,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隔离,具体居家隔离要怎么做?出现怎样的症状后要到医疗机构就诊呢?省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广东”发布了相关指引,一起来了解。
转诊治疗
12月15日新闻视频
新冠病毒经过几代变异,奥密克戎的致病力相比原始株和德尔塔等变异株明显减弱,90%左右的感染者为无症状和轻型。
记者:相关指引指出,目前,无症状感染者不需要治疗;轻型感染者有一些轻微症状,如轻微咳嗽、中低热等,可以进行对症治疗。适合居家隔离者,一是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二是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没有严重心肺脑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的感染者。
居家隔离时,感染者可以根据病情变化适当用药。
记者:对轻型感染者而言,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睡眠的情况下,往往无需用药。体温在38.5℃以下的中低热感染者也不需要吃退烧药;若高热38.5℃以上,可以服用退烧药或清热解毒的中成药等。居家隔离观察时,有基础疾病的感染者应该坚持基础疾病的用药。
对于年龄在65岁以上的,合并有肿瘤、慢性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自身免疫疾病等严重基础疾病的感染者,并且没有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要加强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状况。
来源: 潮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