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9 10:3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黄俊峰生前与方方共同共有,以黄俊峰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春南路39号枫春花苑A1幢402号房,建筑面积147.07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梯间,北至梯间、401号房,《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5028192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方方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黄俊峰遗产。
现继承人黄楚涵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黄俊峰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