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6 10:57:3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在近期的《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有市民向上线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其居住的小区附近有几家汽修店利用人行步道经营洗车业务,污水横流,既影响行人通行,也对环境造成污染,希望城管执法部门予以重视处理。
城管
12月25日新闻视频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谢煜彦:依据《潮州市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清洗经营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设置污水尘沙池、截水沟等环保防治设施。同时,第五十四条也规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油污、废液等外流,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将作进一步调查。市城管执法局同时指出,沿街餐饮店、洗车店等经营企业,需要先将污水经过自建的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集中接入到小区按规划建设的管网,才能由小区管网统一收集到市政污水管网进行排放。经营单位必须配套好设施,申请排水许可方可经营。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谢昭明:排水户需办理排水许可的,可以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办理,或者前往政务服务大厅线下窗口办理,如果需要咨询的可以拨打我局责任科室电话0768-2393350进行咨询。
来源: 潮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