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30 10:0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安府〔2010〕24号
印发《潮安县“三旧”改造补缴地价款
(出让金)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潮安县“三旧”改造补缴地价款(出让金)暂行办法》业经县政府2010年度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三旧改造 地价款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上级驻潮安各单位。
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