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2 12:4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鼓励扶持我市民营企业不断壮大规模、增强竞争实力,《潮州市“四梁八柱”民营企业认定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方案》,纳入认定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在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登记纳税、合法经营的民营工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商业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所从事的产业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符合职能部门的管理规范要求。
企业认定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在全市名列前茅、在行业发展具备引领作用。其中: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亿元(含本数,下同)以上且入库税款500万元(含免抵退税申报税额)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入库税款1000万元(含免抵退税申报税额) 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批发业和零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全资公司,相关经济数据合并达到以上项标准的控股母公司;企业在认定年度应文明守法、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在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无黑名单记录。个别企业存在经 行业主管部门或处罚主体认定的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造成危害较小的违规行为,且已落实整改,经市“四梁八柱”民营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纳入。
认定程序是怎样的?《方案》提出,潮州市 “四梁八柱”民营企业实行一年一认定,当年度的认定工作在下一年度的四月底前完成。遵循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
第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会同市相关单位梳理符合认定标准的企业情况,其中,符合合并计算条件的工业企业由相关企业向所在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由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二,符合合并计算条件的商业企业由相关企业向所在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由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根据市相关单位和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信、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企业情况,按照认定标准初步拟定我市 “四梁八柱”民营企业名单。
第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商务局将初步拟定“四梁八 柱”民营企业名单向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市各相关部门征 求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第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商务局将修改完善后的名单报市“四梁八柱”民营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拟认定企业名单。
第五,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拟认定“四梁八柱”民营企业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第六,公示无异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会同市商务局向社会公布。公示有异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会同市商务局负责对情况进行核实,如名单发生变化,报市“四 梁八柱”民营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重新进行公 示,公示无异议,按上述程序办理。(潮州日报记者 林宗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