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1 11:1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更好地保护“克拉克”青花瓷龙窑遗址,传承发扬传统文化,完善三中村石壁下片区文化设施,我镇组织编制了《饶平县新丰镇三中村石壁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石壁下片区控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局部调整完善方案》、《潮州市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等上层次规划的有关规定,现将《石壁下片区控规》草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规划范围:饶平县新丰镇三中村石壁下片区。地处新丰镇三中村南部,西临三中溪,东至溪背山,南至石壁下王爷庙,北至窑尾山。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为0.88公顷。
规划目标:以保护“克拉克”青花瓷龙窑遗址,传承发扬传统陶瓷文化为目标,完善新丰镇三中村石壁下片区文化设施,集约利用土地,优化用地布局。
规划内容:《石壁下片区控规》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31日(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2月10日)。
公示地点: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一楼、饶平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raoping.gov.cn)。
意见反馈: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时间内(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2月10日)。向我镇反馈(联系电话:0768-8622211;邮寄地址: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新丰大道128号新丰镇人民政府,邮编:515736)。
附件:《石壁下片区控规》公示稿
附件:(公示版)饶平县新丰镇石壁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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