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8 16: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吴茂雄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溪镇埠美后园巷,《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证字第1699297号,建筑面积:19.80平方米,土地面积:19.80平方米,四至:东至后滴水巷;南至吴宅、通巷;西至通巷;北至吴宅的不动产。原为吴茂雄、蔡爱如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蔡爱如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因其保管不善,遗失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壹本,已声明作废。同时,由于上述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自1953年使用至今尚未申请确权登记,蔡爱如申请一并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确认土地使用权并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