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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起施行!广东发布首个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23-02-03 14:57:47 来源:潮州信息网

广东是全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体量大,商事主体多,交易活跃。公共资源交易作为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涉及利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着直接、广泛的重要影响。

近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印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1月6日正式印发,2月10日起施行。

首个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综合规范性文件

《办法》作为广东首个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综合规范性文件,将从制度层面有效解决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监管方式手段滞后、信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应用不足等问题,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数字化、规范化。《办法》包括总则、组织管理、平台建设运行与服务管理、数据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6章37条。

广东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首批5个试点省份之一,自2015年以来,广东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列入历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历任分管省领导亲自挂帅,不断优化完善“一委一办一中心”架构。

特别是2018年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调整至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紧紧围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制度规则健全完善、平台服务优化提升。依托省数字政府公共支撑体系,集约建设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纵向与国家和全省21个地市平台互联,横向与全省各类市场化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数据互通,发挥交易服务“总门户”、数据共享“总枢纽”、协同联动“总监察”作用,为全面开启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奠定了充足的实践基础。

创新性地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管理和监督管理

据悉,《办法》是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的现实需要,是我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试点改革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生动实践,是落实国家建立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有力举措,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创新性地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管理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构建以数字政府为支撑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行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特点

《办法》充分吸收全国各地先进经验,结合广东实践,立足发展实际,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明确管办分离,厘清职责分工。《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统一大市场和平台整合共享部署要求,结合省机构改革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际,进一步厘清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行业监管等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确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的组织管理模式。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构建立体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各领域行业监管大多有不同上位法规定,《办法》立足广东实际,在夯实行业监管基础上,创新平台监管模式,明确由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开展平台监管,配合构建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强化在线监管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部门联动、科学高效、齐抓共治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三是突出数字赋能,推动智慧监管。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明确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平台三系统”建设架构,推动数据汇聚共享,推进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全力保障对纪检监察、审计、税务以及行业监管工作的数据支撑服务,提升行政监管效能。

来源:南方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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