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7 15:5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粤菜师傅”培训基地(沙溪)
合作运营机构遴选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民生之本,激活我区高质量发展技能人才之源,建设一批服务潮安高质量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我单位拟采取协商合作方式,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培训基地作用,择优引入我区一家办学经验丰富、培训质量较好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合作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运营事项:我单位提供潮安区“粤菜师傅”培训基地(沙溪)及附属设施。合作机构入驻后独立运营经我区人社部门许可培训工种的培训业务,自负盈亏。2023年度须按规定标准培训并通过考核400人以上(其中粤菜师傅200人以上,广东技工50人以上,南粤家政150人以上)。
二、合作运营机构遴选条件
(一)已列入区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名单;
(二)遵纪守法,信誉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三)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近年承担过人社部门下达的培训项目,有丰富的职业技能培训经验;上一年度存在培训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合作运营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训任务。
三、公告时间:2023年2月7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9日下午17:30。
四、参与遴选的机构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下午 17:30前。
五、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参与遴选的机构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培训机构申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近三年承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证明材料。
2、组织评审。由我单位组织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家资质符合的培训机构。
3、网上公示。我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和推荐名单,初步确定合作运营机构名单,并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我区人社局批准,将其确定为潮安区“粤菜师傅”培训基地(沙溪)合作运营机构。
六、合作协议
由我单位与合作运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书。
七、有关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在2023年2月10日下午17:30前将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我单位,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pxzx5823246@163.com,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报告(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历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区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名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书等)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将取消申报资格。
2、联系人:叶建鹏;联系电话:0768-5823246;通讯地址:潮安区城区新安大道区社保局大楼后栋,邮编:515600。
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