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3 17:3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转发组织开展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组织开展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及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组织施工设备生产企业开展申报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申报单位应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1份)报送区工科局,届时区工科局将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申报资料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初审上报。
附件:《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潮州市潮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2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区工科局 蔡贤召,5811189;区生态环境分局 吴浩,581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