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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汫洲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局部调整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8 11:0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一、基本情况

近年,市委提出“一江两城一海湾”、县委提出“一城一廊一海湾”发展新格局,为潮州港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自2023年起深圳市成为潮州市对口帮扶城市,潮州港作为承接深圳产业转移的重点平台,扩区工作迫在眉睫。

为满足潮州港扩区需求,需对汫洲镇总体规划小红山片区用地情况应进行调整并与《潮州港三百门新港区(小红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通过局部调整使汫洲镇用地布局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成果衔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带动城镇发展。

二、调整内容

本次总规调整涉及一个片区的调整,调整片区包含潮州港西北部的小红山片区和汫洲镇工业区及北部的部分用地。西至汫黄线,东至小红山埭海堤。位于饶平县城西南部、汫洲镇东北部,调整面积共371.16公顷,调整方案详情见图1和表1。调整后建设用地面积增加197.28公顷,主要布局在省道S222坑海线东侧区域,以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为主,配套污水处理厂等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少量居住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图  汫洲镇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前后对比图

表1:调整前后用地面积一览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号

调整前面积(公顷)

调整后面积(公顷)

调整后面积增减(公顷)

1

城乡建设用地

H

0

38.17

38.17

其中

村庄建设用地

H14

0

6.34

6.34

港口用地

H23

0

31.36

31.36

军事用地

H41

0

0.48

0.48

2

居住用地

R

4.06

12.4

8.34

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

0.52

2.11

1.59

4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0.25

5.01

4.76

5

工业用地

M

100.97

197.03

96.06

6

物流仓储用地

W

0

36.82

36.82

7

公用设施用地

U

0.39

8.64

8.25

8

绿地与广场用地

G

7.94

16.54

8.6

9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55.54

50.22

-5.32

建设用地小计

169.67

366.95

197.28

水域

E1

139.48

4.21

-135.27

农林用地

E2

41.67

0

-41.67

闲置地

E4

20.34

0

-20.34

非建设用地小计

201.49

4.21

-197.28

总计

371.16

371.16

0

三、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9日)

四、意见反馈

1.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时间内向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反馈

2.邮寄地址:饶平县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

邮编:515725

联系人:林杰

联系方式:0768-8791676

附件:调整前后镇域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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