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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清桃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17:1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刘桂荣生前与彭清桃共同共有,以刘桂荣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陈桥水厂脚茶叶公司宿舍楼二幢501房(五层),建筑面积102.81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梯间、502号房,北至空间,《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2021131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彭清桃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刘桂荣遗产。

现继承人彭清桃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刘桂荣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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