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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佩珊、蔡锶航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10:2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蔡强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南较路金丽花园一幢一梯402房,权属证书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3737506号,建筑面积115.02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一梯401号房、梯间;南至梯间、空间;西至空间、二梯401号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蔡强、鄞佩珊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鄞佩珊、蔡锶航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蔡强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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