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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楷芝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5:2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吴承祥生前与邱巧刁共同共有,以吴承祥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溪瓷兴路兴发小区B幢301号房,建筑面积166.26平方米,四至:东至露台、空间,南至露台、通风孔、梯间,西至梯间、302房、通风孔,北至空间、露台,《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0078742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邱巧刁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吴承祥遗产。

现继承人吴楷芝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吴承祥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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