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9 16:4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2023年潮安区林木采伐许可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2023年潮安区林木采伐许可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伐限额,根据潮州市林业局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商品林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潮林【2023】8号),2023年度上级下达我区第一批林木采伐限额为:抚育采伐377.4立方米、主伐20540.8立方米、其他采伐135.8立方米。
二、采伐申请注意事项,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应符合《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中所列的申请条件,申请时应具备《办法》所列的材料。采伐申请经批准后,在采伐过程和更新改造应严格执行《办法》中的规定。
三、采伐林木必须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的地点、时间、范围、数量、树种、方式进行采伐,并对伐区自行管理和自我约束,按时完成采伐作业,不得异地、越界、超量采伐。
四、采伐后必须按照更新设计按时完成更新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更新的,下年度林木采伐申请将不予批准。
五、若出现盗伐或滥伐、擅自违规野外用火和逾期未按要求完成造林更新等违法行为,将依照《森林法》第七十六、第七十九、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第四十二条以及《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