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0 08:59:51 来源:潮州信息网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潮州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高度聚焦主责主业,瞄准“区域领先”目标,力图把省里规划“夯基垒台、跨越发展”战略蓝图转化为潮州“可操作、能落地”的战术行动,突出力量体系、保障体系、治理体系、科创体系等方面建设。
突出力量体系建设
《意见》明确出台《潮州市关于全面开展基层消防救援力量三年达标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以“有专职队员、有营房设施、有车辆器材、有执勤训练、有运行经费、有接警终端”的“六有”标准,建设一、二级镇(街)专职消防队,以“有外观标识、有营房设施、有装备器材”的“三有”标准,建设志愿消防队和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利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基层消防救援队伍达标建设和提档升级工程,全面提高镇、村抗御火灾能力。制订市、县区消防救援分级响应联动预案,实施分级指挥、专业指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响应调动、部门统筹协调、队伍专业指挥”工作模式,完善各类救援队伍联勤联调联战机制,将政府(企事业)专职队、微型消防站、民间志愿组织纳入指挥调度体系,实现“一处有警、多点调派”、“先控小、快打早”。
突出保障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优先完成市中心城区、潮安区、饶平县国土空间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并将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同步统筹地债资金、乡村振兴资金、对口帮扶资金、财政资金、慈善基金建立“资金池子”,对消防队站建设、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战勤保障建设、消防宣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重点保障。要求建立基层消防救援力量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乡镇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所和村(社区)微型消防站能够持续运作。将消防装备建设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项目库,新建消防救援站所需消防装备同步纳入项目建设范畴,确保应急物资供给“不断档”。明确重点推进古城区、城中村、乡镇市政消火栓补建工作,按照《潮州市农村消防取水口建设标准》,满足水源持续供给的农村自然水源均建设取水口、取水井。到2025年,古城区、城中村消火栓建成率达到100%,乡镇、农村消火栓建成率达到85%,完好率保持在97%以上。《意见》强调制订市“十四五”消防装备规划,实施为期三年的消防队站装备配备达标工程。2023年建成市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2024年底前在各县区设置战勤保障分队或班组,确保应急物资供给“不断档”,2025年底前,各县区按照“中心站+小型站”模式,织密消防救援站点布局,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规定的执勤人员数量标准配备,确保专职消防员不低于总人口千分之零点四的比例。
突出治理体系建设
《意见》强调加快补齐基层治理短板,成立“专职、专岗、专编”消防事务中心,解决好基层治理缺队伍的问题;全面推广“1+2+N”消防所实体化运作模式,并出台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消防安全责任考察考核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解决基层治理“缺机制”问题;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内容,并在新一轮乡村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农村消防水源、消防力量和消防车通道,解决基层治理缺基础的问题。要求各县区于2025年底前完成城中村、村镇工业园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改造,要按要求增建电动自行车室外停充点、新增划线标注消防车通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防安全需求。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消防建设,拓宽多元投入保障渠道,形成以政府为核心、社会积极参与、市场高度融入的消防公共服务体系,推广应用“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将志愿活动与企业、单位、公民消防安全行为挂钩,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构建“市、县(区)、镇(街)”三级消防救援志愿服务体系。
突出科创体系建设
《意见》明确2024年底前,建成新的市级消防指挥中心,实现指挥调度可视化、辅助决策智能化、通信保障集成化、基础运行一体化,并依托新建成的市级消防指挥中心打造全市“智慧消防”中枢大脑。依托“一网统管”美丽古城专题建设一个保卫13800个场所、5万居民、30万旅客,融合“防”“救”功能的古城消防“数字化”治理平台,实现“精准感知、精准监测、精准预警、精准调度”,以局部率先突破带动全市数字化消防治理向全区域、全流程、全状态、全主体等方向发力。
来源: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