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6 15:5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林陶成和章三妹生前共同共有,以林陶成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大池墘东巷16号,建筑面积:51.45平方米,宗地面积:100.7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180015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列:州府国用字(1990)第900100600224号,四至:东至滴水巷、谢宅;南至巷;西至大池墘东巷;北至滴水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林锦海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3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