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6 16:0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郑树钦、郑映荽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凤新西路南段东侧新陶居A区八幢二梯1205号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5028915、2015028916号,建筑面积144.30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梯间、1204号房、空间;北至1204号房、空间的不动产。原为郑映荽、郑树钦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郑树钦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妻子郑映荽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