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2 17: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建立健全政策性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提升工作质量、效率,根据《广东省政策性涉农保险基层协保体系建设意见》的要求,我区拟公开遴选潮安区政策性涉农保险协保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遴选潮安区政策性涉农保险协保机构。
二、区级协保机构的条件
1、区级协保机构可以是潮安辖区内依法成立的公益二类及以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技术服务公司等。
2、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基本办公设备(如桌、椅、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等),有3人或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3、有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
4、资产负债率低于60%且近三年没有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
三、区级协保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按有关要求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协保体系。
2、协调镇(场)相关涉农部门,完成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本地政策性涉农保险宣传发动工作。
4、负责镇、村协保人员的聘请、培训和管理工作,依照规定支付协保员费用。
5、协保机构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各级服务站点、协保人员名录、开展协保工作情况等。
6、接受保险机构委托,协助开展政策性涉农保险投保、理赔、定损、咨询等相关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任务。
四、协保工作经费
政策性涉农保险基层协保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协保机构日常运行费用和协保员劳务费。协保工作经费由承保机构与协保机构公平协商,具体按照《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配套文件》(粤农农[2020]389号)中的《广东省政策性涉农保险基层协保体系建设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资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近三年没有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
4、协保工作方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场地情况、组织协保员培训计划、支付协保员劳务费、开展涉农保险宣传工作计划、履职情况等)。
5、其他有关资质、荣誉证明资料。
六、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遴选的机构,请于2023年3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资料送到潮州市湘桥区永安路31号潮安区农业农村局三楼计划股,逾期不予受理。
七、遴选结果公示
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定协保机构并在公开网站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杰浩 联系电话:2352370
附件: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配套文件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