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2 09:4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方绍丰名字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南华路南照壁后巷四横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18107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列:州府国用字(1993)第00500680号,建筑面积147.76平方米,用地面积98.00平方米,四至:东至南照壁后巷四横;南至杨宅;西至南照壁后巷五横;北至南照壁后巷的不动产,原为方绍丰、洪美容的共有遗产。
现方成、许梁铨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