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7 16:3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李奕东、陆翠敏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彩虹东路胶南街翠景居A7幢202房,《不动产权证》号码列:粤(2020)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345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128.59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201号房、梯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李奕东、陆翠敏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李子齐、李子安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李奕东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 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