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7 15:1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我县组织编制的《潮州市饶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建饶镇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编号:4451222023003)》(以下简称“方案”)经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提高建饶镇饶西片区(亚塘村、中团村、秀溪村)和麻寮村以及镇区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完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与提升村民生产生活水平,建饶镇拟实施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项目用地总面积为0.1549公顷,不符合我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保障项目用地的需求,通过编制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将方案中涉及的0.1549公顷用地落实为城乡建设用地。
本次预留规模方案落实地块位于饶平县建饶镇中团村,用地总面积0.1549公顷,涉及1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
落实前,其土地利用规划情况为农用地;落实后,其土地利用规划情况均调整为建设用地。本次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后,饶平县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0.1549公顷。
附件:
1.饶平县建饶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2.饶平县建饶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