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4 16:5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刘广煌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新桥西路土产公司综合楼703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3955328号,建筑面积100.17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701房;西至梯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刘广煌、刘惜花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一半为被继承人刘广煌的遗产,另一半为刘惜花个人所有。
现继承人刘晓彬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刘广煌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 4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