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5 09:07:35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实施潮州市25处省级以上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的公告
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编制的《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汇编(省级以上25处)》(以下简称《保护措施》),已于4月13日经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及各县区文(广)旅体局推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按专家意见予以修改完善,现正式公布。公告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保护措施》的实施管理工作。
二、《保护措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潮州市25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编制名单
2、《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汇编 (省级以上25处)》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潮州市25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编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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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化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