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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处理暂扣车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16:5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县公安交警部门在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依法扣留一批违法车辆,且车主或所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受违法行为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现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持相关手续或证件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饶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车辆处理室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对扣留的车辆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饶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4月26日

违法车辆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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