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9 09:37:34 来源:潮州信息网
4月28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2023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22年相比,2023年全省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按不低于3.5%的增幅提高。全省分四类地区制订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165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1037元/人月,惠州、江门、肇庆等三类地区为914元/人月,汕头、韶关、潮州、揭阳、河源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57元/人月、农村为6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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