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4 11:1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王业光与配偶刘春娥生前共同共有,以王业光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环城西路7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1807276号,建筑面积222.9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列:州府国用字(1990)第900100200360号,宗地面积55平方米,四至:东至西湖侨朕、张宅;南至陈宅、张宅;西至环城西路;北至西湖侨联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王文鹏、王文鹤、王文俊向我局申请共同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