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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关于举行饶平县中北部水资源调配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17:4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潮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决定就饶平县中北部水资源调配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和内容

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饶平县中北部水资源调配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可研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与有关单位及公众代表、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12时。

地点: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办公楼9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组成。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5名,其中包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专家学者,政府机构等。各听证代表均根据听证公告自愿报名参加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1.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需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饶平县户籍人口。

2.需提交的材料:

(1)《听证代表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及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听证代表的委托书1份、工作证复印件1份。

四、旁听人员的组成及产生方式

(一)旁听人员报名。本次听证会允许公民旁听,旁听人员不超过8人。旁听人员报名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义务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决策感兴趣。

(3)饶平县常住人口,不受户籍限制。

2.报名材料:

(1)旁听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二)报名方式。到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6楼综合股,现场提交资料报名。联系人:余哲妮,电话:0768-8885244。

六、其它有关事项

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须确认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持同类意见的参加人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抽签时间另行通知)。旁听人员报名人数如超过预定人数,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8名旁听人员。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

2.旁听人员报名表

3.《饶平县中北部水资源调配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可研听证材料》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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