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0 16:4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余镇泉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第四街10号501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2364095号,建筑面积113.12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梯间、空间;西至503房、梯间、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为余镇泉、谢秋兰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一半为被继承人余镇泉的遗产,另一半为谢秋兰个人所有。
现继承人余臻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余镇泉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 5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