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6 17:0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洪如忠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春荣路兰花二街兰花苑73号车位,《不动产权证书》号码列:粤(2021)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740号,建筑面积24.54平方米,四至:东至泵房;南至通道;西至74号车位;北至摩托车位、71号车位的不动产。原为洪如忠、郑雯芳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洪梓傑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洪如忠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 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