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2 17:4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文书公告送达
余俊辉:
你在2022年10月11日驾驶车牌号为粤UYM377的小型客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根据《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一)……;(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三)……。被撤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2023年2月27日本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潮交许撤销字[2023]第002号),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依法向你送达。由于你的联系电话为空号,邮件投递不成功退回,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文书公告送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