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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远达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15:4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魏智伟名字登记的,位于潮州市花园管区丽春街兴安楼B幢601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0115971号,建筑面积111.9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602号房、梯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魏智伟、江幼真夫妻共有遗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魏远达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 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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