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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楚卿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11:3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张培辉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春路工商局住宅楼本局北侧102号,《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1403187号,建筑面积134.97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103号房;南至工商局办公楼;西至101号房;北至巷的不动产。原为张培辉、姚楚卿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姚楚卿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张培辉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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