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2 15:5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县广源餐饮店(陈剑丰):
申请人卓某某于2023年2月22日向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姜某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受理该案后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3〕59576号),决定对姜某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予以认定为工伤。因通过邮寄、电子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3〕59576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新港西路14-16号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 ,电话:0768-8885222)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2023年 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