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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发布今年第1号总河长令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20 09:15:18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总河长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要求,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工作部署。近日,潮州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何晓军,市长、市总河长刘胜共同签署颁发2023年第1号潮州市总河长令。

2023年第1号总河长令一、聚焦水安全保障,全面提高防洪减灾能力 坚守防洪安全底线,推进总投资26亿元的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扎实推动北溪分洪桥闸、官塘桥闸、炮台排水闸、潮澄排水闸等重建工程,汤溪水库及5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加快北溪首段综合整治、韩江干流治理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夯实我市防洪抗灾工程体系基础。二、聚焦水污染治理,深入打牢枫江断面达标基础 紧盯枫江深坑国考断面稳定达标,全面加快枫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加快推进浮洋污水厂和大岭山污水厂建设,全力以赴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作。强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以省对我市河长制工作审计整改为着力点,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维,充分发挥已建管网效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重点流域、重点工业集聚区、高污染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三、聚焦水环境提升,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推进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强化岸线规划约束。强化各级河湖长组织协调,坚定推动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工作,对标时间节点要求,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力消除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河湖常态化管护,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在全市集中开展“清漂”行动的基础上,各县区要组织对重点河段、重点时段开展定时、不定时河湖保洁工作,巩固“清漂”成效。四、聚焦水资源管控,节约集约保障城乡优质供水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抓取用水监管,严格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健全取水监测计量体系。深入落实节水行动,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园区、节水型高校、灌区改造等建设,创建一批节水单位、节水企业、节水社区等节水载体,巩固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配合好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二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饶平水资源配置工程,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逐步建立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机制,带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五、聚焦水经济发展,打造绿色水经济新业态 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一轴两带”区域发展格局,积极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因地制宜推动我市万里碧道建设,提升河湖滨水空间水生态环境质量,为城乡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发掘城乡优质水资源、良好河湖空间禀赋及厚重的文旅遗存,探索独具潮州区域特色的水上文旅、水上运动、生态养殖等水经济新业态,推动潮州水、产、城融合发展。六、聚焦水治理效果,强化河湖长制监督检查 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省长、省总河长共同签署了广东省2023年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印发<广东省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的令》,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内容,明晰各类问题的主管部门,压实压紧河湖长制责任链条。各级河长湖长、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对照监督检查要求,结合自身职能抓实抓好河湖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各级河长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和规范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各级河长湖长及河湖管理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共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合力推动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的幸福河湖建设。

来源:潮州市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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