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1 20:2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枫溪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
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下称“《条例》)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对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的主要原则和要求、政府投资决策程序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局根据《条例》、《潮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对《枫溪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财政管理暂行规定》(枫管﹝2007﹞15号)进行修编,起草了《潮州市枫溪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有利于正确把握政府投资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2016)18号);
2、《政府投资务例》(国务院令712号);
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潮府规〔2020〕14号)
三、主要框架及内容
《管理规定》全文共计49条,包括总则、计划编制、项目审批、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八章。
第一章总则中,明确了《管理规定》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细化、界定了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职能。
第二章计划编制中,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管理和项目入库,以及政府投资计划的内容和调整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项目审批中,明确项目代码是投资项目的唯一标识,以及项目审批文件,包含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等的审批要求和流程。
第四章建设管理中,要求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依法开展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招投标工作,依法进行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和登记手续。
第五章资金管理中,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及时、足额办理资金拨付,从严控制概算总投资;同时对项目变更中涉及投资金额、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进行相关规定。
第六章监督管理中,要求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包括市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中,明确政府、项目单位等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等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中,对EPC、《管理规定》的施行起止日期等进行相关规定。
四、解读形式
本解读材料与《管理规定》同步在潮州市枫溪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网站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