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7 09:29:24 来源:潮州信息网
我市招商引资出新政、亮实招,以真金白银鼓励“全员招商”。近日印发的《潮州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试行)》中规定,招商“引荐人”可获丰厚奖励,奖励金额20万元至80万元。
80万元
6月26日新闻视频
《奖励办法》包括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及标准、中介服务机构奖励条件及标准、申报程序和时限、奖金来源、附则等方面。其中,奖励对象则为招商“引荐人”,指通过各种渠道向本市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意向,在项目落地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并将具有投资意向的投资方引荐到我市实现项目落户的单位或个人。
市商务局招商综合科科长 陈锡熙:《奖励办法》的出台,进一步丰富我市招商方式方法,广泛拓宽招商渠道,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引荐人的资格认证须按照规定的申请流程进行确认。
《奖励办法》中规定,引荐项目需符合相关条件才能获得奖励。
市商务局招商综合科科长 陈锡熙:引荐的项目需符合我市产业导向政策。我们根据引荐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投产运营等情况制订奖励标准,对引荐人分别给予20万元至80万元五个不同档次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奖励办法》的出台,是潮州坚决打好打赢拼经济、拼产业、拼发展的“重要一环”,为我市加快打造产业“立新柱”注入新动能。《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具体政策咨询可致电市商务局,电话是:2398950。
来源: 潮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