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和遗失《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本,土地坐落于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旸山村大夫公,权属证号列安集用(2000)字第51211051701366号,土地面积79平方米。四至:东至通巷;西至通路;南至通路;北至陈楚权用地。现陈清和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发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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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