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30 16:4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按照潮州市委市政府“整合全市停车资源,实现停车一张网运营”的工作部署,结合潮安区道路对停车泊位需求不同和城市管理需要的实际情况,拟采用价格差异的杠杆来调整城(镇)区的停车资源,对城(镇)区道路实行分区域有偿停车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将以潮安区物价部门批文为准。区政府以《关于潮安区道路实行分区域有偿停车收费管理划分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3]270号)原则同意潮安区道路实行分区域有偿停车收费管理的划分意见,具体划分情况公告如下:
一类区域:以潮安大道(含)→金里路(含)→龙桥路(含)→华埠路(不含)→潮安大道(含)→站前路(不含)→护堤路(不含)→大霞路(不含)→新潮汕公路(不含)→潮安大道(含)形成合围区域;
二类区域:潮安辖区各镇中心区域(已划入潮安中心城区的区域除外)划分为二类区域(具体范围由各镇相关单位自行划定);
三类区域:除以上一二类区域范围外的其余部分(具体范围由各镇相关单位自行划定)。
现将潮安区道路实行分区域有偿停车收费管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1日-7月2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潮州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768—2261975。
附:《关于潮安区道路实行分区域有偿停车收费管理划分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3]270号)
潮州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