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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维歆、吴秋银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15:2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佘镇城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溪区凤新西路如意居A区一幢二梯303号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0)009992号,建筑面积148.45平方米,四至:东至302房、空间;南至302房;西至空间、梯间;北至梯间、304房、空间的不动产。原为佘镇城、蔡瑞琴共有财产。

现继承人佘维歆、吴秋银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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