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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前,广东全面更新改造老化燃气管道!拟适时调整气价→

发布时间:2023-07-12 08:57:0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广东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在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更新改造城市燃气管道1900公里,更新改造燃气场站40个,为250万户居民用户更换橡胶软管,以及改造工商业等用户安全隐患3500家。

全省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

基本保持了时序进度

据统计,全省城市燃气管道总长约为10万公里,建成时间超20年的老化管道约有5655公里,仅占全省燃气管道的5.7%;其中珠三角城市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燃气管道长度5292公里,占比全省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燃气管道长度的93.6%。

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完成864.11公里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总体完成率为45.48%,基本保持了时序进度。

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实施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全省将科学有序、适度超前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其中纳入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更新改造项目,当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2000年以前建成投运的城市燃气管道,2023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评估,形成改造项目清单,并动态纳入更新改造计划。

2025年底前,全省燃气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完成,运转高效,各地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总结评估,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风险隐患有效降低,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

适时适当平稳有序调整供气价格

在保障措施方面▼

已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庭院燃气管道更新改造,资金筹措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执行;

未纳入的,建立改造资金由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政府、用户合理共担的机制,企业承担经营范围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

工商业等单位用户承担其专有部分燃气管道、安全装置等改造出资责任;

居民用户合理承担其户内燃气表后燃气管道、燃具专用金属软管、安全装置等改造出资责任。

各地市对规模大、标准高的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适当出资,可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财政资金补助、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措施支持,但不得违规举债融资。

进一步完善价格机制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规定适时适当、平稳有序调整供气价格,将城市燃气等老化更新改造投资、维修及安全生产投入等成本费用按规定计入定价成本,对应调未调产生的收入差额,可分摊到未来监管周期进行补偿,落实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广州发布、广东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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