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4 09:30:47 来源:潮州信息网
7月13日,我市召开会议,部署打击偷盗水专项整治行动。
盗水
7月13日新闻视频
会议要求,要立足长远控制供水漏损率,做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供水信息化精准管理建设。要从严从实聚焦城中村、酒店、泳池、工商企业、二次供水小区等用水大户取水用水行为,严查管网偷接私接,严打偷盗水行为。要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偷盗水案例,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举报,有力保障打击偷盗水工作顺利推进。
副市长邱焕华参加会议。
● 新闻拓展
关于开展打击偷盗城市公共供水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偷盗城市公共供水(以下简称“偷盗水”)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城市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和《潮州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潮州市公安局、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潮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对违法违章的偷盗水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和范围
潮安区、湘桥区、枫溪区、凤泉湖高新区由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供水的区域,重点整治城市供水中的趸售用户、城中村自建房用户和二次供水小区、企业、酒店、游泳池等用水户中的偷盗水现象。
二、违法违章偷盗水行为情形
(一)未经供水企业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连接管道取水的;
(二)非消防需要擅自开启市政消火栓取水的;
(三)损毁、私改、私移公共供水管网设施、计量仪表、消火栓的;
(四)绕过供水企业用水计量装置盗水的;
(五)采取私装、改装、倒装、损毁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等手段取水和私自拆动、封闭注册结算水表的;
(六)采取伪造、拆除、开启结算水表上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封印等手段取水的;
(七)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系统与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盗水的;
(八)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违法或危害取水供水的行为。
三、对偷盗水行为的处理
(一)偷盗水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盗窃、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市政消火栓,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擅自改变用水性质造成供水企业经济损失、教唆或为他人实施偷盗水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或帮助,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上述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供水条例》和《潮州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在开展打击偷盗水违法行为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强化反腐责任意识,如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组织、参与或教唆他人进行偷盗水违法行为,或跑风漏气、串通包庇、隐匿不报、销毁问题线索等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长期不交或恶意拖欠水费、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主动到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水费收缴窗口或公众号缴清水费及污水处理费。逾期不交的,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可依据供用水合同约定暂停供水,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欠费。
(八)对存在上述偷盗水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本通告发布十五个工作日内,主动到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接受处理,补缴相关费用并积极配合进行整改的,依法从轻处理;逾期不主动接受处理的,一经查实,将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四、举报和奖励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权向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举报偷盗水行为,经查证属实后,由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96968、13802300599(短信、微信同号)
2.举报QQ:2544306109
3.举报邮箱:2544306109@qq.com
4.举报信箱:
(1)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总部大门口(潮州大道北段)
(2)潮州粤海水务环城南营业厅门口(环城南路14号)
(3)潮州粤海水务西河营业厅门口(西河路新兴里16号)
(4)潮州粤海水务枫溪分公司营业厅门口(新风路火车桥旁)
(二)咨询电话:96968、13802300599
(三)咨询地点: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所有对外服务窗口
潮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来源: 潮州电视台